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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十四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全文)
发布日期:2021-10-26   点击量:1953   标签:政策法规  

2025年,平均每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群众文化设施建筑面积分别达到105平方米、289平方米,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

2025年,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数量超过5000家,营业总收入超过5000亿元,建成3家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进一步突出。

近日,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印发了《湖南省“十四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的通知,一起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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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关于印发《湖南省“十四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的通知

湘宣发〔2021〕18号


各市州委宣传部,省直宣传文化系统各厅局级单位、省管国有文化企业:


《湖南省“十四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审定,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南省委宣传部

                      2021年8月11日



湖南省“十四五”文化改革发展规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服务“三高四新”战略,建设现代化新湖南,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本规划。


一、立足现实基础,

抢抓时代发展机遇


(一)“十三五”时期取得的发展成绩


理论武装走深走实。深入开展理论武装工作,坚持学习宣传研究相结合,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加强主流意识形态建设,打造“宁心”“浏阳河”理论评论品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报刊网络理论宣传阵地建设取得显著成绩,确立12家省级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成功获批第三批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推进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省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经验受到中宣部肯定和推介。推出《社会主义有点潮》《新时代学习大会》《长江黄河如此奔腾》《从十八洞出发》等电视理论片,持续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理论微宣讲活动,做好“学习强国”的推广使用和湖南学习平台建设,推进党的创新理论进入寻常百姓家。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全面发展,新型智库建设成效显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力度不断加大,文明创建工作取得新成绩,县级融媒体中心和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试点建设全面推进。


文化事业增量提质。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发展,成功创建8个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14个省级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全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任务等已基本完成。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十三五”期间,全省65家文化古籍收藏单位的古籍普查工作全面完成,新增50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革命文物保护、红色文化弘扬得到进一步加强,“半条被子”等红色故事感动中国。文艺精品精彩纷呈,电影《十八洞村》、电视剧《彭德怀元帅》《那座城这家人》《共产党人刘少奇》、报告文学《乡村国是》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戏曲《桃花烟雨》、民族歌剧《英·雄》等获本领域最高奖项;湘剧《月亮粑粑》、音乐剧《袁隆平》等入选国家舞台精品重点创作剧目名录;推出了大型史诗歌舞剧《大地颂歌》与《立此存照》《扶贫志》等标志性文艺作品。“欢乐潇湘”大型群众文化活动、“雅韵三湘”高雅艺术普及活动成为闪亮名片;积极开展“非遗进校园”“戏曲进校园”“戏曲进乡村”“湖湘大讲堂”等文化惠民活动,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进一步增强。


文化产业稳中有进。文化与科技、旅游、体育、金融融合发展深入推进,产业规模不断扩大。2020年末,全省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达到3779家,营业收入达3394.78亿元。推进文化创意基地和全域旅游基地建设,推出20个特色文旅小镇,成功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7家、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23家。国有文化企业实力进一步提升,4家企业入列“全国文化企业30强”。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稳步推进,集聚程度和规模效应不断提升,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天心文化(广告)产业园、湘潭昭山文化产业园等一批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取得重要进展。湖湘文化“走出去”步伐加快,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湖南体育产业集团等积极拓展国际市场,“走出去”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进一步提升。长沙市连续4年举办“一带一路”青年创意与遗产论坛暨长沙媒体艺术节,论坛成果《长沙倡议》成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永久性文件,并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授予世界“媒体艺术之都”称号。


文化改革深入推进。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持续深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89项改革任务全面落实。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机制不断健全,在全国率先出台省管国有文化企业“一企一策”社会效益量化评价考核办法。推进重点国有文化企业改革重组,省管国有文化企业由原来的8家合并成5家,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创新取得实质进展。面对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及时出台促进文化产业持续健康发展“12条”、统筹做好战疫情促文旅发展“20条”、促进电影业平衡健康发展“6条”等政策措施,实现文化领域抗击疫情、复工复产的双胜利。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的发展机遇


经济高质量发展带来新机遇。“十四五”时期是我省深入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在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弘扬红色文化、传承创新湖湘文化、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等系列重要指示的指引下,文化领域迎来了繁荣发展的历史机遇,将在更高的起点实现事业繁荣、产业发展。


文化需求上升拓展新空间。随着全面小康社会的建成,居民文化消费意愿愈发强烈,文化消费水平能力显著提升,在量和质上都有了更高要求。在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推进文化强省建设中,人民群众文化需求的上升,既是推进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动力,也是拓展发展空间的最大潜力。


新一轮科技革命催生新动能。以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移动通信、物联网、区块链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突破应用,信息技术与文化的深度融合将有效延长文化产业的价值链,催生新的文化业态和发展动力,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质量,升级文化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


“十四五”期间文化领域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但也要看到,外部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意识形态与文化安全领域的较量日益紧迫、严峻和复杂,维护文化安全和文化走出去任务更加艰巨。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内外需求受抑、全球供应链变化、文化产品外销受阻等因素直接影响到文化消费的复苏;传统产业和发展方式的“天花板”效应日益明显,越来越不适应文化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文化消费方式的变化趋势,文化产业转型升级任务艰巨。


二、明确指导思想,

擘画文化强省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立足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坚持守正创新,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服务“三高四新”战略,促进满足人民文化需求和增强人民精神力量相统一,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文化创新体系,加快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努力传承湖湘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提高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湖南实现文化大省向文化强省历史性跨越,为奋力谱写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湖南新篇章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全社会共识,人民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和文化产业体系更加健全,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湖湘文化和红色文化传承保护进一步加强,“湘字号”文化品牌建设取得显著进展,文化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文化发展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基本建成文化强省。到2035年,全面建成文化强省,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幸福感全面提升。


——理论武装取得新成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深入推进,哲学社会科学事业进一步繁荣发展,“智库湘军”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养成取得显著成效,适应新时代的思想观念、精神面貌、文明风尚、行为规范全面形成,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深入开展,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


——文化事业建设呈现新气象。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面建成,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程度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供给与群众文化需求高度匹配,实现全省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全覆盖。到2025年,平均每万人拥有公共图书馆、群众文化设施建筑面积分别达到105平方米、289平方米,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100%。文学艺术创作精品迭出,一批文学、影视、戏剧、舞台剧作品获得国家级奖项,走向全国。


——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进步。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文化产业结构布局明显优化,一批文化企业和文化品牌做大做强。到2025年,规模以上文化企业数量超过5000家,营业总收入超过5000亿元,建成3家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支柱地位进一步突出。


——优秀文化传承创新达到新水平。到2025年,湖湘文化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具有重要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完好存续率达到90%以上,湖湘文化在全社会得到进一步弘扬,走出去取得明显成效;红色文化保护和传承获得突破性进展,红色基因深植群众血脉。 

                                 

——媒体深度融合发展获得新成就。按照坚持正确方向、一体发展、移动优先、科学布局、改革创新的基本原则,走资源集约、结构合理、差异发展、协同高效的融合发展之路,建成一批具有强大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新型主流媒体集团,主流舆论阵地进一步拓展,声音更加壮大,县级融媒体中心建设扎实推进,市州媒体融合稳步拓展。


——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开创新局面。坚持宜融则融、能融尽融、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机制进一步健全,形成一批富有湖南文化特色的文旅品牌,文化旅游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文化体制机制改革迈出新步伐。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创造湖南经验,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和文化法规体系进一步健全,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民营文化企业创新发展能力不断提高。


三、深化理论武装,

夯实共同思想基础


(一)深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研究


抓实学习宣传。深化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教育,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学校、进课堂、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社区、进网络。创新县处级以上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持续推动学习制度化规范化。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精心策划,加大融合传播力度,大力拓展党的创新理论宣传普及广度。推出一批通俗理论读物和电视理论专题片,创新理论宣讲形式载体,开展形式多样的理论宣讲活动,组织面向党员干部的重大理论宣传宣讲、面向基层群众的理论微宣讲,做实做强党的创新理论宣讲示范点。运用好“学习强国”学习平台,高质量建设好湖南学习平台。


加强研究阐释。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整体性系统性研究、出版传播、宣传阐释,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深入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报刊网络理论宣传阵地建设,精心打造“宁心”理论评论品牌。


(二)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湖南特点的哲学社会科学


打造“学术湖南”品牌。实施学术精品培育工程,完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体系,重视同行评价,注重多元评价,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特色和影响。发挥省社科基金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和改进科研项目管理,完善全过程线上管理系统,提高科研项目管理绩效,提升科研项目成果质量。实施哲学社会科学创新工程,加强湖湘社科话语体系、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建设和社科研究基地建设。实施湖南省社科普及惠民工程、湖南省基层社科组织能力提升工程,抓好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大数据平台、湖南人文社会科学馆等项目建设。


扩大“智库湘军”影响。优化省级重点智库和专业特色智库布局,全面落实《关于深入推进湖南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对省级重点智库、省专业特色智库开展考核评估、动态调整。创新智库研究成果评价,推进学术理论研究与智库对策研究协调发展。加强智库自身建设,打造湖湘智库品牌,推出更多体现湖南特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智库机构和智库成果。


(三)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管理


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持党管宣传、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媒体,遵循主管主办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使其始终成为传播先进思想文化的坚强阵地。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完善相关工作机制,提高巡视巡察质量。推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教育培训重要内容。提高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学质量,加强课堂教学、学术交流等活动管理,防范和抵御意识形态渗透。抓好文艺创作和文化产品生产的导向管理,规范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探索推进文化企业社会效益量化考评。健全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强化网络意识形态内容管理,发展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健全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机制,加强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维护意识形态和文化领域安全。


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提高社会文明程度


(一)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养成


组织开展群众性主题实践活动。充分利用重要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和纪念日,开展“永远跟党走”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我们的节日”等系列主题活动,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日常生活。


推进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的全面覆盖。加强课堂教学和思想政治课教育,丰富校园文化和课外实践活动,深化各级各类学校与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共建共享机制,在全省中小学生中开展“走进红色课堂、传承红色基因”主题活动。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做爱国奋斗的坚定弘扬者和践行者。开展新时代知识分子“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主题实践、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主题教育等活动,激发社会各界人士爱国热情。


深入开展“四季同行·雷锋家乡学雷锋”志愿服务。推动学雷锋入法入规,修订《湖南省志愿服务条例》,健全志愿服务工作协调机制,成立湖南省学雷锋志愿服务基金会,开展志愿服务关爱行动和“绿色卫士”“智惠湖南”“笑满三湘”等主题活动。培育应急志愿服务专业组织和团队,建立医疗、消防、救援、科技、心理疏导等各类专业志愿者队伍,提升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完善激励制度,命名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和岗位学雷锋标兵,宣传推选一批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典型。


(二)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


巩固壮大学校德育阵地。加强和改进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德育工作,推进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突出价值引领,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中华经典诵写讲、“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我是接班人”湖南省网络大课堂和“读家乡、爱祖国、乐成长”主题读书教育等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倡导尊师重教。


开展家庭文明和家教家风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倡导现代家庭文明观念,推动形成爱国爱家、相亲相爱、向上向善、共建共享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深入开展“文明家庭”“最美家庭”“书香家庭”评选和“湖湘好家风好家训”“潇湘家书”征集展示等活动,引导广大家庭通过学习先进典型的美德善行实现自我教育、自我提高。推进“家家幸福安康工程”,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以推荐宣传各行各业先进人物为着力点,推动崇尚英雄、尊重模范、学习榜样成为社会风尚。加强对“共和国勋章”“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七一勋章”获得者等全国重大典型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时代楷模、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的感人事迹,实现“选树一批、带动一片”。


(三)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


深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完善文明创建测评体系,推进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推进文明城市全域创建。持续开展省文明社区(小区)、文明窗口单位、文明风景旅游区、文明集市、文明餐饮示范店创建活动。加强文明创建动态管理。


拓展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载体。持续抓好文明出行等文明风尚行动,引导人们自觉遵守社会交往、公共场所中的文明规范。聚焦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发挥村规民约、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作用,培育文明乡风、淳朴民风。鼓励人们投身美丽湖南建设,参与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保护好“一江一湖四水”,守护绿色家园。


全面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推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和县级融媒体中心以及政务中心的联通融通,整合省、市、县三级资源,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培育一批精准对接群众需求的文明实践工作品牌和活动项目,建设一支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相适应的志愿服务队伍,实现文明实践阵地资源整合到位、体制机制健全到位、工作力量配备到位、服务群众精准到位。



五、推进媒体融合,

建设现代传播体系


(一)提升新闻舆论引导能力


加强正面宣传报道。牢牢把握正确导向,深入开展主题宣传、形势宣传、成就宣传、典型宣传,持续营造昂扬向上的主流舆论氛围。紧紧围绕“三高四新”战略实施,建立健全重点报道机制,建立中央媒体报道湖南大数据库,借助中央媒体优势讲好湖南故事、展示湖南形象。充分发挥新媒体主渠道作用,增强新闻生产的对象意识,紧贴网络传播特点创新表达方式,加大音视频等优质内容供给,坚持“短实新”构建群众喜闻乐见的话语体系,打造一批融合报道名专栏、名记者、名主持人,占领网上传播制高点。扎实推动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工作,走基层、转作风、改文风,推进“新春走基层”等蹲点式、调研式采访制度化、长效化。加强和改进新闻奖评选、新闻职称评审工作。


加强热点话题引导。加强网上网下社情民意收集研判,针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话题,加强议题设置,精准有序引导,有效回应关切,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在党委政府联系群众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健全新闻发布制度体系,加强新闻发言人队伍建设,推动新闻发布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围绕党委政府重要会议、重点工作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建立相关职能部门和新闻单位参与的新闻发布内容策划机制,把“我们想说的、媒体关注的、老百姓愿意听的”有机结合起来,提高新闻发布的精准性、有效性。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创新新闻发布的形式和载体,扩大新闻发布的覆盖面、影响力。


(二)推进媒体深度融合发展


着力培育新型主流媒体。加快优化整合、深度融合,打造拥有强大实力和传播力、引导力、公信力、影响力的新型主流媒体,形成1-2家具有强大影响力竞争力的全国一流新型主流媒体集团、3-5个全国知名的新媒体品牌和移动传播平台。建立健全全媒体工作机制,实现采编和技术力量融通联动,建立适应全媒体生产传播的一体化组织架构。支持芒果超媒以芒果TV为核心,不断推出高质量内容和产品,建设成为新型主流媒体标杆。加快建设新湖南、芒果新闻、时刻新闻、新湘评论、晨视频等移动客户端和“小芒”“芒果扶贫云超市”“湘农荟”等电商平台。着力打造“体坛新浪潮”,加强“湘伴”“湘遇”“新湖南评论”“观潮的螃蟹”等公众号建设,努力占领新兴传播阵地。积极探索省直媒体与中央主要媒体在内容、渠道、载体等方面合作。


推动市州媒体融合和县级融媒体中心发展。统筹推进省、市、县媒体融合发展,鼓励支持市州立足实际、因地制宜建设市级融媒体中心,形成资源集约、结构合理、协同高效的市州媒体融合格局。按照县级融媒体中心主流舆论阵地、综合服务平台、社区信息枢纽的功能定位,着力拓展县级融媒体中心服务功能。加强新湖南云、红网云两家省级技术平台和5G智慧电台建设,为县级融媒体中心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三)加强网络传媒建设


加强现代信息技术运用。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中的应用,打造功能更加强大的主流媒体融合传播网、数字文化传播网、基础战略资源网,为用户提供融合新闻资讯、视听节目、社会服务等多功能于一体的智慧广电数字生活服务,将广播电视服务形态由户户通提升至人人通、移动通、终端通。充分利用5G牌照和技术,全面构建“智慧广电”内容生产体系、节目制播体系、传输覆盖体系、安全监管体系、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优势特色鲜明、创新活力迸发的“5G+智慧广电”新一代广播电视传输体系,积极参与有线网络全国一网整合。


大力发展网络文化。实施网络文化提升计划,提高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加强网络内容建设,培育积极健康、向上向善的网络文化。办好湖南省网络文化节、互联网岳麓峰会、湖南省网络原创视听节目大赛等网络文化品牌活动。加大对优势领军企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各类园区(基地)集聚作用,鼓励知名网络文化企业落户湖南,培育一批在全国具有竞争力、影响力的网络文化企业。


确保网络信息安全。严格落实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完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障体系。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强化关键数据资源保护能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加强网络安全事件应急指挥能力建设,健全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响应机制,提升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事件分析、追踪溯源以及遭受攻击后的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宣传,培养网络安全人才,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


(四)加大对外传播力度


围绕重大主题讲好湖南故事。围绕湖南改革发展大局,紧扣重点工作、利用重要会议、借助大型活动做好对外宣传,讲好湖南故事。加强议题设置,对外推出系列专题报道,充分展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积极开展主题外宣活动,邀请国外主流媒体记者进行现场采访报道,向世界充分展示湖南发展成就、人文历史和秀丽风光。加快推动湖南文化走出去,重点支持“纯粹中国•锦绣潇湘”全球推广计划。继续抓好“两会”、中非经贸博览会、“港洽周”、农博会、矿博会等活动的对外宣传,向世界讲述湖南改革发展的新进展新成就。


加强文化交流品牌建设。深化对外文化交流合作,以重大外交外事活动为平台,举办高水准配套文化活动。积极参与“感知中国”“欢乐春节”“四海同春”“文化中国”等国家级对外文化交流活动,进一步打造“湖南文化走向世界”品牌。紧紧围绕主题主线主旋律持续发力,坚持中国故事、国际表达,加大扶持力度,精选优选、精细译配、合作制作体现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中华传统优秀文化精髓魅力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优秀影视作品和广播电视节目,以“一带一路”为主线,加快“走出去”步伐,继续提升中华文化、湖湘文化的国际影响力。


拓展文化合作平台。支持推送一批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的精品剧目亮相国际舞台。推动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支持推动更多的湘书、湘剧、湘影在海外热卖、热演、热播。打造自主海外传播平台,建立外宣人才人脉资源库。壮大自建海外融媒体传播平台(国际APP),构建新型海外传播体系。继续支持推动湖南国际频道海外落地,加大芒果TV与海外平台合作力度,继续运营好“这里是湖南”脸书账号、微信公众号、抖音账号,精心制作一批反映现代化新湖南的外宣精品。



六、繁荣文艺创作,

丰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


(一)实施文艺作品质量提升工程


提高文艺原创能力。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推动文艺工作者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从现实生活中汲取文艺作品直击人心的力量。创新文学、戏剧、电影、电视剧、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曲艺、杂技等艺术门类生产机制,健全重大现实、重大革命、重大历史题材创作规划组织机制,加强农村、少儿等题材创作,不断推出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文艺精品,推动湖南文艺创作产生更多的“高峰”型精品。


打造“湘味”“乡味”文艺精品。深入发掘提炼湖湘文化精神特质和思想内涵,突出湖湘历史上重大事件、重大人物精神传承,打造一批反映湖南厚重历史、湖湘瑰丽文化以及湖南红色基因的文艺作品。围绕乡村振兴,推出反映脱贫攻坚成就、乡村新风貌的文艺精品,用文艺讲好脱贫故事,用精品书写山乡巨变,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助力乡村振兴工作。


(二)大力发展优秀网络文艺   

         

推动网络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进一步推动网络文学、微电影、短视频、网络直播等有序发展。支持优秀健康原创网络剧、网络电影、网络音乐、网络演出等在湘制作发行,推动湖湘优秀文化产品数字化、网络化。加大对优秀网络文艺创作生产、传播和评论人才的引进、培育和扶持力度,支持长沙打造全国知名的网络文艺之都。


推进传统文艺与网络文艺创新融合。促进传统文艺生产形态的数字化发展,用现代技术和时代语境赋予传统文化新内涵,促进传统文化和时代气息融合。发挥新媒体的独特优势,用好新媒体载体,推动优秀文艺作品多渠道传输、多平台展示、多终端推送。用数字化手段整理和保存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三)完善艺术创作生产保障机制


建立健全激励评价机制。聚焦艺术创作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从政策、资金、机制等方面,出台相关支持艺术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文化艺术作品评价机制,把遵循新时代社会价值和人民满意作为最高标准,以艺术水准、受众反映、社会影响等作为评价的主要指标。充分发挥文艺评奖的导向激励作用,进一步改革和完善评奖机制,提高公信力和权威性。


完善文艺创作版权保护制度。深入贯彻湖南省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纲要,进一步提升文艺领域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与管理能力,以版权保护促进文化创新。加快培育以动漫游戏、网络传媒、文化娱乐、广告设计、文化软件服务等为重点的版权产业,健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机制,优化版权运用市场机制,着力推进优秀出版物和原创影视作品输出。积极利用区块链技术,创建“智能知识产权平台”,开展网络文学、音视频、游戏、动漫、软件等行业侵权盗版治理。



七、致力文化惠民,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一)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管理


优化城乡文化资源配置。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县级文化馆图书馆达标升级、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公共文化服务设备器材配送等惠民项目,根据财力统筹公共文化场馆建设,创新与民办文化场馆合作模式,消除市级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空白点。加强城市和乡镇电影院建设和提质升级。建设好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湖南段)、韶山创新成果专题展示馆、洞庭湖博物馆等重大公共文化设施项目。建好用好湖南公共文旅云平台,加强公共文化数据采集、存储和分析处理,提供一站式、集成式、多媒体覆盖的智能化服务。加强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全方位、全链条智能化升级,构建城乡一体、体系完备、线上线下交融的现代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


提高公共文化设施使用效益。强化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的集成管理,引入竞争机制,灵活选择社会委托运营、民办公助、文化基金、文化消费券等供给模式,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兴办实体、资助项目、赞助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等方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立足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统筹调配志愿服务力量,全面整合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和服务资源。探索在城乡社区引入创意元素和文化力量改善社区治理,推动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向传承展示、知识服务、创意辅导等综合功能提升。


(二)创新实施文化惠民工程


拓宽公共文化服务覆盖面。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突出针对革命老区、边远地区、民族地区的特色化服务,面向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生活困难群众的个性化服务,充分保障特殊群体基本文化权益。完善群众文化需求征集和反馈机制,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群众文化需求有效对接,打通公共文化服务“最后一公里”。发挥湖南美术馆的作用,打造湖南文艺大舞台。


提升文化惠民工程群众满意度。组织实施好数字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实体书店发展扶持工程、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工程、智慧广电乡村工程等文化惠民项目,全面提升群众文化获得感。加快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综合文化中心(室)等公共文化设施数字化转型升级,健全线上与线下有机结合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广泛开展订单式、菜单式服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


推进全民文化普及活动。支持开展全民阅读、全民普法、全民健身、全民科普和艺术普及、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活动。深化拓展“欢乐潇湘”“书香湖南”“湖南艺术节”等群众文化活动。深入开展“戏曲进乡村”“高雅艺术进校园”“戏曲进校园”等活动,提高全民艺术修养。发挥基层文化中心和文化带头人的积极作用,推动开展社区、乡村、学校、企业、军营群众文化活动。建立健全专业文艺院团、艺术院校、文联、作协对基层公共文化机构和群众文艺团队的结对帮扶机制。


探索群众文化新模式。探索“互联网+群众文艺”创作与传播新模式,引导群众文化活动场馆、创作演出团队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群众文艺作品表现形式。鼓励行业组织、互联网企业等社会力量搭建各类网络群众文艺展示平台,引导群众文艺网络社群健康发展。探索建立网络群众文化活动的服务和管理机制。



八、坚定文化自信,

弘扬传承优秀文化


(一)保护传承优秀传统文化


加强湖湘文化整理与研究。梳理湖湘文化发展脉络,加强对岳麓书院与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历史渊源的研究;策划出版《湖湘文库续编》《湖湘书法经典》《湖南出版简牍集成(校释本)第一辑》等湖湘文化重点出版物。实施湖湘文化古籍保护及数字化工程,重点抓好列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和濒危古籍的修复保护工作,建设湖南古籍文献战略储备库、资源目录和大数据库。加快马王堆汉墓文物保护和文化创意中心建设,实施湖南文物全媒体传播计划和“互联网+湖湘文明”行动计划,推动文物展示利用方式融合创新。加强湖南地方史志编修,实施湖南古代史志资源普查工程,做好省市县三级地方古代史志编研工作,建设湖南古代史志资源公共数据平台。


传承振兴民族民间文化。做好地方民族文化、古迹遗址的保护利用工作,抢救保护濒危民族文化文物。建设湖南少数民族经典文献战略储备库。实施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工程,进一步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推动侗族村寨、万里茶道、长沙铜官窑遗址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打造一批民族文化艺术之乡。开展少数民族特色文化保护工作,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经典文献的保护和传播,做好少数民族经典文献和汉族经典文献互译出版工作。实施湖南民族音乐传承出版工程、湖南民间文学大系出版工程。推动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整理研究和保护传承。加强对民间文学、民俗文化、民间音乐舞蹈戏曲的研究整理。扶持民族民间文化社团组织发展。规范和支持非国有博物馆、美术馆等文化场馆建设。


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推动全省传统工艺资源梳理和挖掘工作,建立健全省级传统工艺振兴目录。支持具备条件的高校、职业院校加强传统工艺学科建设,培养传统工艺专业技术人才和理论研究人才。积极推行现代学徒制,支持建立传统工艺大师工作室,引导代表性传承人参与职业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推动文化生态区整体保护,鼓励各地对传统工艺集中的乡镇、街道和村落实施整体性保护。立足传统村落、少数民族特色村镇和历史文化街区,形成“一村(镇)一品”的传统工艺品牌效应。加大对传统工艺相关的文化空间和特定自然人文环境的保护力度。办好湖南省传统工艺博览会,支持各地举办区域性、专业性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展演活动。


(二)传承弘扬红色文化


加强革命文物和遗址保护工作。做好革命文物和遗址的保护利用工作,抢救保护濒危革命文物,实施馆藏革命文物修复计划,支持革命博物馆纪念馆与周边单位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加强湖南革命文化资源普查工作,建设革命文物资源目录和大数据库。加强湖南革命史及相关档案编修工作,建设湖南革命文化资源公共数据平台。完善革命文物保护传承体系,加强湘赣边(湖南)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修缮保护重点红色文化遗址遗迹,按照“修复一批、整理一批、开放一批”的思路,科学有序推进革命遗址(旧址)、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等的保护性修缮。建设红色文化重点保护区,围绕湘鄂川黔革命根据地、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湘赣革命根据地等区域,制定重点区域集中保护规划,落实具体保护措施,开展整体性发掘研究和宣传教育,保护红色历史风貌和文化生态。


推进红色文化创意开发。加强红色主题读物出版,策划推出《湖湘红色基因文库》《忧乐天下——湖湘共产党人与中国革命建设》《再读毛泽东——文本意义与伟大实践》《谁主沉浮》《红军长征在湘期间档案史料汇编》等重点红色主题出版物。繁荣红色文艺创作生产,做好红色主题美术创作与展览,做好红色剧目的创作与展演,创作一批凸显地域特色、能在全国产生广泛影响的红色文学作品、图书典籍、影视作品、工艺美术作品以及网络文艺精品。实施“互联网+红色文化”战略,鼓励开发以我省红色资源为题材背景,适用于移动客户端传播的动漫、游戏、广告等红色文化产品。在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与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中提高红色文化资源比重,完善红色文化传播体系。


(三)推进优秀文化融入现代生产生活


推进优秀文化“三进”工作。按照一体化、分学段、有序推进的原则,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湖湘文化、红色文化进课本、进课堂、进校园,鼓励各类学校到革命旧址、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开展现场教学,全方位融入学校教育各环节、各领域。丰富拓展校园文化,推进红色文化、戏曲、书法、高雅艺术、传统体育等进校园。加强面向全体教师的中华文化教育培训,全面提升师资队伍水平。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开设中华文化公开课,抓好传统文化教育成果展示活动。


推进优秀文化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深入挖掘城市历史文化价值,提炼精选一批凸显文化特色的经典性元素和标志性符号,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城镇化建设,合理应用于城市雕塑、广场园林等公共空间。挖掘整理传统建筑文化,鼓励建筑设计继承创新,推进城市修补、生态修复工作,延续城市文脉。实施中华老字号保护发展工程,支持一批文化特色浓、品牌信誉高、有市场竞争力的中华老字号做精做强。


推进优秀文化与乡村振兴融合发展。加强对乡村优秀传统曲艺、民间工艺美术、传统节庆活动、传统体育活动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借助现代科技手段、现代文化创意设计表现乡村优秀传统文化。实施“美丽乡村”文化品牌打造工程,发掘和保护一批处处有历史、步步有文化的小镇和村庄。推进乡村优秀传统文化与乡村旅游深度融合,将地域特色和乡村文化元素融入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农业观光,不断激发乡村文化活力。加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培育乡村特色休闲文化。



九、推动高质量发展,

开创文化产业发展新局


(一)优化文化产业发展布局


将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打造成引领全省、示范全国的文化产业高地。按照“北有中关村,南有马栏山”的战略定位,积极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中国V谷”,通过5年左右的建设,实现园区年产值超千亿元。以视频产业为核心,构建视频产业、动漫游戏产业、数字出版产业三大产业圈层,打造数字视频全产业链集群。大力支持湖南广电5G高新视频多场景应用国家广电总局重点实验室申报高新视频(数字虚拟)多场景应用国家重点实验室,探索开发裸眼3D、虚拟音乐会、体育赛事直播互动等高新视频新应用场景,主动介入工业互联网场景应用。吸引优秀人才团队入驻园区,生产更多优质文化产品,推动园区建设成为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内容的制造高地、当代影视工业数字技术和科技文化的创新高地、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改革创新的发展高地。


将长株潭都市圈建设成产业高度集聚、创新创业活跃的文化产业核心区。以长沙建设国际文化名城为契机,发挥长沙“世界媒体艺术之都”和国家级文化出口基地的优势,构建“文化+科技”“文化+创意”“文化+旅游”“文化+金融”的战略布局,积极发展新型影视和互联网视听、数字出版、动漫游戏、新型演艺等重点产业。株洲市依托炎帝文化、茶祖文化、地质文化等文化资源,积极培育石峰区工业文化产业、天元区演艺娱乐产业,大力发展艺术陶瓷、动漫游戏、包装印刷、服饰文化、演艺娱乐等产业。湘潭市依托红色文化、湘军文化、湘莲文化、白石文化等资源,着力发展红色旅游、文化会展、文化演艺、体育休闲、健康娱乐等产业,积极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


将洞庭湖、湘南、湘西建设成主导产业突出、区域优势凸显的文化产业特色板块。紧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构建差异化、品牌化、融合化的文化产业发展特色板块。洞庭湖地区依托湿地生态文化资源,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农业、体育等相关业态融合发展,着重发展生态旅游、健康体育、度假休闲、乡村旅游等业态。湘南地区以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为载体,扩大文化产业出口贸易,推动文化产业与装备制造业、出口加工、对外贸易、现代服务业等相关领域融合发展。湘西地区立足民族民俗文化资源,围绕“神秘湘西”主题,利用世界自然遗产、世界文化遗产、世界地质公园等文化品牌,发挥红色、古色、绿色资源优势,重点发展红色文化旅游、特色民族文化旅游以及生态文化旅游产业。


(二)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巩固提升传统优势文化产业。推动影视传媒业融合创新发展,做强以湖南卫视、芒果TV等平台为主的长视频内容核心业务板块,创新发展文旅、投资、电影等业务板块,推动与高新视频、多场景应用融合孵化新业态。加快新闻出版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做大做强湘版图书战略品牌集群,构建集数字教育、数字物流、生态印刷为一体的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数字出版高地。促进演艺娱乐业提质升级发展,加快建设湖南省歌舞剧院艺术剧院等项目。支持动漫游戏业提升发展,大力发展湖湘原创漫画、影视动画、动漫舞台剧演出和动漫软件制作等动漫游戏产业,办好长沙(国际)动漫游戏展。促进节庆会展业品牌提质发展,继续办好中非经贸论坛、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全球高端制造业大会等知名展会,积极发展新型会展业态。推进工艺美术业创新开放发展,立足湖湘本土特色文化,推动湘绣、湘瓷等特色产品走向世界。


培育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实施文化产业数字化战略,推动传统行业数字化改造,积极培育数字电影、网络游戏、数字音乐、数字出版、网络视听等业态发展,促进数字文化与社交电商、网络直播、短视频等在线新经济结合。引导和支持虚拟现实、增强现实、5G+4K/8K超高清等技术在文化领域的应用。培育云演艺业态,建设在线剧院、数字剧场,建设“互联网+演艺”平台,促进线上线下融合,打造舞台艺术演播知名品牌。丰富云展览业态,支持文化文物单位运用数字技术开发馆藏资源,发展“互联网+展陈”新模式,打造一批博物馆、美术馆数字化展示示范项目。


推进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促进文化与金融融合发展,发展文化金融专营平台,为文化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推动文化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促进文化与体育融合发展,大力发展体育传媒、体育竞技表演、体育休闲产业,打造“体坛新浪潮”项目。推动文化产业与历史特色街区、文旅小镇、创意空间等融合发展。


(三)建设高标准文化市场体系


做强文化市场主体。推动形成不同所有制文化企业共同发展、大中小微企业相互促进的发展格局。培育壮大骨干文化企业,完善上下游配套产业,巩固提升“广电湘军”“出版湘军”行业影响力。推进湖南日报报业集团高质量发展、湖南省演艺集团提质发展、湖南体育产业集团转型升级。引导民营文化企业提升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经营水平。培育和发展一批“专、精、特、新、优”的小微文化企业和一批上市后备文化企业。力争到“十四五”期末,文化企业法人单位突破8万家。


加强要素市场建设。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快构建统一开放、高效规范、竞争有序的文化市场。建设文化产业服务平台,支持文化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互联网创业和交易平台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拓展对外文化贸易平台,建设好长沙国家文化出口基地。发展文化产权、版权、人才、技术、信息等要素市场,建立健全文化资产评估和文化产权交易体系。统筹推进全省各类文化产业园区(基地)高质量发展,打造以国家级文化产业园区为龙头、省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为支撑、各类专业化园区为品牌的全省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发展体系。


培育文化消费市场。健全培育和扩大文化消费的长效机制,加快发展新型文化消费模式,发展夜间经济,以文化消费推动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合理布局文化消费场所,提供有效覆盖、方便快捷的文化消费设施。增加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品种范围。创新文化消费补贴方式,探索开展城乡居民文化惠民消费季活动,拉动大众文化消费。扩大数字文化消费,加快培育“互联网+文化”消费模式,鼓励引导旅游景区、博物馆、主题公园等增加数字化、体验式消费项目。



十、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

推进文旅融合发展


(一)建立健全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


推进文旅融合体制机制创新。加强文化与旅游融合的顶层设计,完善文化旅游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深化风景名胜区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景区文化评价制度改革,强化文化和旅游部门的行业管理职责。争取并推动文化旅游对外开放政策在中国(湖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先行先试。


加快文旅市场主体培育。培育打造引领我省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的市场主体,推进全省精品旅游线路的统一开发、建设和运营,推进文旅融合和红色旅游创新发展。鼓励省外大型文旅企业在湖南设立投资基金和地区总部,支持非文旅企业资本转型投资旅游业,在旅游电子商务、文化创意、康养旅游等重点领域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龙头企业。鼓励中小微文旅企业特色化发展。


建设优质旅游供给体系。适应大众旅游时代新要求,推进构建类型多样、发展均衡、特色鲜明、品质优良的旅游供给体系,推进文化和旅游业态融合、产品融合、市场融合。推动旅游演艺、文化遗产旅游、文化主题酒店、特色节庆展会等品质提升,支持建设集文化创意、旅游休闲等于一体的文化和旅游综合体。结合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充分发挥市场作用,进一步推进持色文旅小镇建设,打造亮丽文旅名片。加强文旅与体育、工业、科技、教育、农业、卫生等领域合作,加快发展体育旅游、工业旅游、研学旅游、康养旅游、生态旅游、会展旅游、度假休闲旅游等,积极打造一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特色旅游目的地。


(二)提升旅游发展的文化含量


加强文旅品牌创建。擦亮“锦绣潇湘”文化旅游品牌,加强湖南文旅形象打造,大力开发集“万古之风情、千载之文雅、百年之颂歌”湖湘大地的文旅资源,深入挖掘我省炎舜始祖文化、湖湘文化、抗战文化、红色文化、民族民间民俗文化等特色文化资源,讲好红色故事、写好历史文化、谱好绿色华章。办好中国红色旅游博览会、湖南国际旅游文化节、湖南红色旅游文化节、湖南文化旅游产业博览会、湖南文旅地标评选等品牌节会和活动,不断提高湖南旅游整体形象和吸引力。


加大文旅资源整合力度。将文化内容、文化符号、文化故事融入景区景点,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纳入旅游的线路设计、展陈展示、讲解体验。推动博物馆、美术馆、图书馆、剧院、非遗展示场所、对社会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等成为旅游目的地,培育主客共享的美好生活新空间。在旅游设施、旅游服务中增加文化元素和内涵,提升文化品味。构建现代文旅资源保护利用体系,依托文物资源大力发展文化旅游。


优化文旅融合发展布局。加强区域联动与协作,构建“554”文旅融合发展布局。注重特色发展,建设长株潭、环洞庭湖、大湘西、大湘南、雪峰山五大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板块。加强省际合作,建设湘赣边区红色旅游联动区、湘鄂赣天岳幕阜山文化旅游联动区、湘鄂渝黔武陵山文化旅游联动区、湘粤南岭文化旅游联动区、湘桂崀山文化旅游联动区五大省际文旅联动区。整合文化资源,建设湘江文化旅游走廊、大湘西民族文化旅游走廊、大湘东红色文化旅游走廊、长征文化旅游走廊四条文化旅游走廊。


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充分发挥文化旅游资源优势,重点建设张家界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韶山世界知名红色旅游目的地、崀山世界级生态与文化旅游目的地、长沙东亚文化之都国际旅游中心城市和衡山、凤凰世界级文化旅游目的地,提升炎帝陵、舜帝陵国家始祖文化旅游目的地品质品牌。推动各市州建设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和街区。


打造红色旅游精品。统筹湖湘红色文化资源,实施革命文物保护工程和红色旅游精品工程,提升红色旅游开发和管理水平。打造红色旅游精品景区和线路,壮大以韶山为中心、覆盖花明楼和乌石寨的“红三角”红色发展核,建好沙洲村等精品景区,打造大湘东、大湘南、大湘西三条红色旅游发展带,建设韶山—井冈山等跨省红色旅游重点线路和伟人故里、重走长征路、红色根据地、历史转折、红色圣地、伟人故里国际友人之旅等红色旅游精品线路。


(三)提升文旅服务水平


优化旅游发展环境。推进文明景区创建,持续深化厕所革命,完善游客服务体系,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保障残疾人、老年人公共服务。加强旅游交通设施建设,提高通达性和便捷度。开展专项治理行动,规范和优化旅游市场秩序。推进文明旅游,落实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行动指南,严格执行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制度,建立信息通报机制,加大违规行为惩戒力度。


推动文旅服务创新。探索建设、改造一批文化和旅游综合服务设施,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和旅游景区设施同标准规划、建设、管理。加强在线旅游监管,建立健全旅游诚信体系,建立由旅游者、旅游目的地居民、企业和主管部门共同组成的旅游服务需求表达和决策参与机制。


建设智慧文旅景区。加快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旅游景区、酒店、旅游体验等方面的应用,加快推进智能交通、智能住宿、智能景区等建设,激发出游需求。继续深化“网约湘游”平台建设工作,创新推动省和各市州文旅大数据中心建设,加快智慧景区创建工作。


十一、深化体制改革,

提升文化发展活力


(一)完善文化宏观管理体制

        

创新文化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文化领域“放管服”改革,减少和下放具体审批事项,由行政管理手段为主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技术等转变。加强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加强文化领域行业组织建设。提高文化建设法制化水平,提高依法行政能力。


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完善党委和政府监管有机结合、宣传部门有效主导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加强国有文化企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考核,探索建立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与社会效益考核相结合的综合评价体系。完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办法,健全国有文化资产运营的科学决策机制,落实国有文化资产产权登记、清产核资、流失查处与统计评价中的责任制及过错追究制。


构建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融合发展推进体制机制。建立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相互融合与转化的协调机制,密切产业与事业之间、消费与市场之间的有机衔接。构建文化产业对文化事业的反哺机制,健全和落实财政补贴、税收减免、贷款贴息、政府采购、定向资助、专项奖励等政策措施,引导各类文化企业主动参与公共文化服务,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在道德教化、法治宣传、文化普及等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完善文化事业支撑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强公共文化供给、公共文化基础设施、科技教育与文化产业对接融合。健全文化新业态管理体制机制,构建多元化、多层次、多维度的文化新业态共治体系。


优化文化市场监管和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实施好相关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制度。加强对网络文化、在线娱乐市场等重点领域的动态监测,对热点敏感问题及时研判。实施源头治理工程,围绕重大节点和重要节日强化执法检查和专项保障。加大全省性、跨区域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查处力度。


(二)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


深化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共文化机构改革。稳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和内部运行机制创新,推动省级和市州规模较大的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基本建立以理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章程管理,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扩大监督、评价、决策范围,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深入推进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美术馆、纪念馆等免费开放,推动科技馆、工人文化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以及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推动一批不同类型的国有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开展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探索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促进优秀文化资源与创意设计、旅游等跨界融合。


深入推进新闻媒体改革。深化新闻媒体内部改革,加快构建全媒体体制机制,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在体制机制、政策措施、流程管理、人才技术等方面加快融合步伐。优化媒体布局结构,推动省级主要媒体加快转型升级。


着力抓好国有文艺院团改革。以演出为中心环节,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加强分类指导,激发院团生机活力。建立和完善剧本质高量多、剧目精彩纷呈、剧场布局合理、院团人才辈出的可持续体制机制,全面提升创演质量、管理水平、服务效能,打造“演艺湘军”品牌。


(三)加快国有文化企业改革创新


加快构建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国有文化企业党的建设,健全党委领导与法人治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发挥公司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确保内容的正确导向。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司律师的作用,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完善国有文化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深化国有文化企业工资总额决定机制改革,完善工资与效益联动机制。深化国有文化企业内部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全员绩效考核,使职工工资收入与其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紧密挂钩。完善国有文化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机制,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公司的负责人收入分配应与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评价考核结果挂钩。


创新国有文化资产经营运营机制。加快优化国有文化资产产业结构,推动国有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并购重组。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中长期激励,激发基层改革创新动力。


十二、加强队伍建设,

强化人才智力支撑


(一)创新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健全文化人才管理服务机制。增强文化人才工作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统筹全省文化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文化人才治理体系现代化。加强文化人才统计管理,面向行业全领域、产业全链条建立文化人才数据库,实行信息化动态管理。打造高层次文化人才服务平台,将非公经济和社会组织中的文化人才纳入管理服务范畴。


完善文化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健全高等院校文化人才培养体系,依托高等院校文化相关专业,紧贴需求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加快培养一批与我省文化发展相衔接的学术型、技能型文化人才。建立基于重大项目的人才引进机制,汇聚一批复合型、创新型文化人才。引导人才、智力、技术回流,鼓励湘籍在外文化人才回乡创新创业。完善引导扶持机制,畅通文化人才在国有和民营机构、事业单位和企业、区域和城乡之间双向交流渠道。鼓励大型文化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


创新文化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完善宣传文化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按照文化艺术、社科理论、新闻出版、文化创意等界别,对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在职称评定、表彰、成果奖励等方面出台精细化、差异化措施。完善文化人才分配激励机制,探索实施股权激励、特殊贡献分红、项目工资等多元分配方式。加大对文化人才及其成果和作品的宣传力度,着力营造支持人才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加快建成具有核心竞争力、鲜明湖湘标识的文化人才发展生态。


(二)优化文化人才队伍结构


加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发掘有专业特长、爱好文化事业、乐于奉献的民间艺人、非遗传承人等乡土文化人才,鼓励积极投身基层文化建设。完善学习培训、待遇保障、志愿服务等政策措施,增强基层文化人才队伍稳定性,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服务基层。广泛开展农村文化活动,与城市文化下乡形成双向交流驱动,为农村文化建设培养壮大人才队伍。


加强传统文化人才队伍建设。挖掘本土民间艺人、文化爱好者、专门研究者和具有一技之长的传统文化人才资源,形成特色鲜明、活力充足的湖湘文化研究、非遗保护传承、书画艺术创作、地方戏曲表演、民族文化开发、文博文玩收藏等传统文化人才队伍。


加强高层次文化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外派学习、挂职锻炼等方式,让优秀年轻干部增强历练,提升素质,储备一批优秀青年后备人才。通过学术交流、项目合作、技术入股等方式,引进一批紧缺急需高层次人才。通过项目引进、企业入驻等方式,集聚一批国内外知名的行业领军和拔尖人才。


(三)实施重点文化人才工程


加大优秀人才推荐选拔力度。对接中央和国家有关部委,积极申报重大人才项目。注重从工作一线遴选社科理论、新闻宣传、互联网治理、出版传媒、创作表演等领域优秀人才申报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和“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遴选人文社科、文化创意领域优秀青年人才申报“湖湘青年英才支持计划”。


实施重点领域人才培训计划。创新机制,支持将马栏山新媒体学院打造为视频文创、新媒体技术等传媒领域文化人才产学培训品牌。加大网络文化、移动互联网等新兴人才的培养力度。创新疫情防控新常态下人才培养形式,加强线上培训,扩大教育培训覆盖面。


打造优秀人才评选品牌活动。做好省“五个一批”人才、高端智库人才、新闻出版行业领军人才推选活动,做实省文艺人才扶持“三百工程”、“三区”文化工作者、乡村文化和旅游能人、舞台艺术高端人才等项目,打造高质量、可持续文艺人才梯队。实施省级文化名家工作室评选活动,构筑文化人才“高峰”。



十三、加强组织实施,

推动规划落地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十四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把文化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加强省市两级文化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组织领导,加强对文化改革发展重大事项的研究部署和统筹调度,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二)强化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形成稳定的财政经费保障机制。创新财政投入方式,采用政府购买、项目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市场运作等形式,加大对文化建设主体、平台和项目的支持力度。注重利用巡视巡察、审计、绩效评价等成果,加强资金监管,用好用活各类文化和旅游资金,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高财政资金的示范作用,带动和吸引社会资本以合资、合作或独资等方式,投资参与文化项目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服务。


(三)完善推进机制 

     

对纳入规划的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重要改革任务,要明确责任主体,细化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相关部门,并纳入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和绩效评估体系。完善监测评估机制,建立群众反馈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价体系,对重点文化项目和工程进行动态跟踪分析和监督检查评估,加强规划实施年度评估、中期评估和末期评估。对经评估或其他原因确需修订的内容,要及时提出修订方案,按程序进行调整修订。加强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定期发布文化建设数据。


文     字:雷闪闪
 图     片:欧阳琼 
责任编辑:李欣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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