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砂石协会欢迎您!   今天是:2024年4月26日  星期五

您现在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政策法规

湖南省政府调整行政权力事项,促保矿业绿色发展
发布日期:2019-09-05   点击量:1420   标签:政策法规  




日前,湖南省政府发出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湘政发〔2019〕16号)明确, 决定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新增8项,下放管理层级19项,取消7项,变更行使层级1项。其中下放管理层级的19项行政许可中,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按“分级分类”的要求将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列入年度监管检查计划,并按“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下放市级当年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少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纳入年度执法质量考评的内容,根据实际,及时调整下放的范围。

把年生产规模100万吨(不含)以下非金属矿山的安全许可(13)、年生产规模100万吨(不含)以下非金属矿山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16)等许可事项,由省应急厅下放到市级应急管理部门行使行政许可权力。

附: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湘政发〔2019〕16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论证,省政府决定调整一批行政权力事项。其中,新增8项,下放管理层级19项,取消7项,变更行使层级1项。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落实工作。对新增的行政权力事项,简化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对下放的行政权力事项,下放部门要与承接部门做好交接指导,确保下放事项落实到位;对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审批部门一律不得再实施或变相审批;对变更行使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承接部门要全面承接到位。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9日


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共19项)



序号

事项名称

事项类型

业务指导

(实施)部门

行使层级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备注

1

放射性同位素转让审批(类放射源转让审批

行政许可

省生态环境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1.开展政策和业务培训。2.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依法依规进行纠正和惩处。

委托

下放

 

2

放射性同位素的转出、转入备案(纯类放射源转入、转出备案)

行政许可

省生态环境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3

辐射安全许可

销售类射线装置辐射安全许可(含新办、变更、延续、重发、注销等)

行政许可

省生态环境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1.开展政策和业务培训。2.开展不定期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依法依规进行纠正和惩处。

委托

下放

IVV类放射源辐射安全许可

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综合利用发电项目,生活垃圾、污泥焚烧发电项目,风电项目,总装机5万千瓦及以上水力发电项目(生态环境部审批的除外)

行政许可

省生态环境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1.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专题培训,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2.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投资5000万元(含)以上5亿元(含)以下的农药制造、化学药品制造、氯碱项目

行政许可

省生态环境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锰、铬冶炼项目

行政许可

省生态环境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不以矿石或省外危险废物为原料的有色金属冶炼项目、全部以省内产生的危险废物(不包括含汞废物)为原料的利用项目

行政许可

省生态环境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国家、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公路新建项目

行政许可

省生态环境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摩托车整车制造环评报告书项目,印刷电路板项目

行政许可

省生态环境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4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黄金采选项目,铅酸蓄电池拆解项目(限省内产生的废铅酸蓄电池),制革、毛皮鞣制项目,水泥制造项目,制浆及制浆造纸项目,二区三园(生态红线)环评报告书项目

行政许可

省生态环境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1.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专题培训,加强政策宣传和业务指导。2.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不跨市州的110千伏、22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广播电台、差转台、电视塔台、雷达环评报告表项目

行政许可

省生态环境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需编制辐射环境影响评价专篇(章)的项目(省生态环境厅审批的除外)

行政许可

省生态环境厅

市级生态环境部门

5

省直管项目施工图审查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

项目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加强对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履职行为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2.加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及监管,强化对失信行为的惩戒。3.督促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委托

下放。

1.省委、省政府交办的项目除外。2.跨市级行政区域的项目,原则上由占投资额较大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

6

省直管项目施工许可

行政许可

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

项目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结合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符合性抽查等工作,对下放项目监管情况进行监督抽查,抽查情况纳入我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重要内容。2.加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及监管,强化对失信行为的惩戒。3.督促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真做好下放项目监管承接工作,切实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和强化施工现场监督,确保下放项目施工质量安全。

委托

下放。

1.省委、省政府交办的项目除外。2.跨市级行政区域的项目,原则上由占投资额较大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

7

省直管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行政许可

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

项目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加强对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履职行为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2.加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及监管,强化对失信行为的惩戒。3.督促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委托

下放。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除外:1.单体建筑面积在20000平方米以上的公共建筑。2.超限高层建筑工程。3.省委、省政府交办的项目。

8

省直管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及竣工验收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

项目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结合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执法检查、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标准化考评符合性抽查等工作,对下放项目监管情况进行监督抽查,抽查情况纳入我省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重要内容。2.加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及监管,强化对失信行为的惩戒。3.督促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认真做好下放项目监管承接工作,切实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格按照规定实施和强化施工现场监督,确保下放项目施工质量安全。

委托

下放。

1.省委、省政府交办的项目除外。2.跨市级行政区域的项目,原则上由占投资额较大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

9

省直管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及其成果文件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省住房城乡

建设厅

项目所在地市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1.加强对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履职行为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2.加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及监管,强化对失信行为的惩戒。3.督促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委托

下放。

1.省委、省政府交办的项目除外。2.跨市级行政区域的项目,原则上由占投资额较大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负责。

10

特大疫情补助申报发放

行政给付

省农业农村厅

县级农业农村部门

1.加强对市县农村农业部门履职行为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2.由县级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据实将特大疫情补助打卡发放到受损养殖户账户,并登记造册。3.督促县级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及时公示特大补助经费的发放情况,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4.市州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每年定期向省农业农村部门、财政部门报告特大补助经费的发放情况,并将其作为财政资金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5.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不定期对特大补助经费发放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11

人防工程隶属关系变动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

省人防办

市级、县级

人防部门

1.督促市、县人防部门建立人防工程隶属关系档案库。2.督促市、县人防部门规范人防工程隶属关系变动备案程序及操作指南。3.定期对市、县人防部门履职情况进行检查。

12

年生产规模6万吨(不含)以下金属矿山的安全许可

行政许可

省应急厅

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按分级分类的要求将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列入年度监管检查计划,并按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下放市级当年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少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纳入年度执法质量考评的内容,根据实际,及时调整下放的范围。

委托

下放

13

年生产规模100万吨(不含)以下非金属矿山的安全许可

行政许可

省应急厅

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14

等别为五等的尾矿库的安全许可

行政许可

省应急厅

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15

年生产规模6万吨(不含)以下金属矿山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省应急厅

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16

年生产规模100万吨(不含)以下非金属矿山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省应急厅

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17

等别为五等的尾矿库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

行政许可

省应急厅

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18

单一爆竹类别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且不涉及新改扩建的延期许可

行政许可

省应急厅

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按分级分类的要求将下放的行政许可事项列入年度监管检查计划,并按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下放市级当年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少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将抽查结果纳入年度执法质量考评的内容,根据实际,及时调整下放的范围。

委托

下放

19

核准、备案文件载明总投资额在五千万元以下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且不涉及新增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剧毒化学品生产、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审批权限

行政许可

省应急厅

市级应急管理部门


文字编辑/童  丹

图文校对/欧阳琼

责任编辑/李欣桐

湖南省砂协
微信二维码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于我们 | 新闻中心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2015 版权所有:湖南省砂石协会 邮编:410008
联系电话:0731-84351277 0731-84351377 传真:0731-84351277 协会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双拥路九号长城万富汇金座二十二楼
技术支持:长沙奇想网络 备案号:湘ICP备202100714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