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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强度不达标!山东、安徽、浙江等地大量楼房炸毁重建!
发布日期:2021-05-14   点击量:972   标签:新闻中心  

日前,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悦美国际多名业主的投诉称:4月24日,悦美国际三期的15号楼门庭处发生塌陷。据业主描述,塌陷位置在单元门口,大概有4平方米大小,整块水泥地面塌下去将近20厘米,能看见下方有空洞。

业主说,4月15日开发商通知收房,他24日去小区办手续,上午9点通过单元楼门庭时,地面还好着,非常平整;但是当他11点多从里面出来时,发现门庭塌陷了。

这样的房屋质量,让主业非常担心,他们希望能通过权威检测机构进行鉴定,排除安全隐患,消除大家的顾虑。
事发后,开发商准备对塌陷位置进行维修,但是业主觉得质量问题应该由相关部门查清楚原因后,再进行处理。
开发商代表说:“包括15号楼在内交付的3栋楼手续齐全,符合交房条件,业主如果不相信,可以请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如果房屋没问题,费用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业主承担。”
在人民网上,也能看到悦美国际的业主在纷纷投诉。

图片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4月29日下午,西安市长安区政府在领导留言板上作出答复,内容为“网民朋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经调查,针对地库漏水检测维修问题,由建设单位联系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整改方案,进行维修。针对15号楼门廊地面塌陷问题,由建设单位联系原沉降观测单位对15号楼体进行变形监测,根据监测结果由建设单位出具维修方案进行维修,维修合格后交付使用。本期交付悦美国际三期的15#、17#、21#楼自4月24日起已停止交房。长安区住建局将持续跟进问题处置,确保各项反映问题得到解决。”

图片来源:人民网领导留言板
作为一个“资格较老”的网红楼盘,悦美国际性价比相对较高,销售量也一直不错。然而除了近期的单元门庭塌陷外,悦美国际其他问题也屡屡被投诉,内容涉及地库漏水、物业不达标、乱收费、交房延期等。
与上述事件类似,近期由业主投诉引出的多起混凝土质量不达标导致楼房坍塌、拆除重建等情况相继被曝光……
网传绿地国科18栋住宅楼全部炸毁重建
网传青岛绿地国科健康科技小镇85地块因混凝土强度不达标,18栋住宅楼已于4月14日清晨6:15分全部炸毁重建。
去年12月,青岛绿地国科健康小镇三栋在建住宅楼因质量问题将被拆除的事情就传得沸沸扬扬。部分购房者向媒体反映,他们所购的青岛绿地国科健康科技小镇三栋楼因质量问题,将拆除重建。
12月9日,青岛城阳区住建局发布关于预拌混凝土质量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对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在建项目整治。
湖南长沙:“问题混凝土”
无独有偶,前不久长沙“问题混凝土”案宣判,被告人湖南拓宇混凝土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代建华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两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被告人湖南拓宇混凝土有限公司实验室主任刘伟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019年下半年,部分楼盘业主和媒体反映湖南拓宇混凝土有限公司混凝土有质量问题。之后长沙市住建局发布通报,经核实查明,全市同一时期使用问题混凝土共有59个项目,共有3个项目出现问题。法官落锤之际,更多的人在感叹实验室主任判的有些重了,而“问题混凝土”变成建筑将带来怎样的后果似乎已经被忽略了。
 浙江义乌:“西江雅苑”
2019年12月,央视财经曝光浙江义乌的在建楼盘“西江雅苑”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这个楼盘号称是当地的高端楼盘。多幢房屋的不同楼层存在“梁柱轻轻一抠,混凝土就会掉落”、“天花板、墙壁、露台、飘窗等处有不同程度开裂”等问题。12月28日,该楼盘开发商回应,对于所购房屋存在质量问题且不接受整改方案的业主,公司同意退房。
安徽蚌埠:强度不达标
2019年11月,安徽蚌埠淮上区一住宅楼被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因二层剪力墙混凝土施工未按工程设计图纸施工,经检测未达到设计强度等级,对施工方处以33万余元的罚款。同时对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处以16588元罚款。据官方决定书称,“经检测只达到C40强度等级,未达到设计强度等级C50要求”。
山东济南:百合花园项目
2018年12月,位于济南市章丘区的百合花园项目,有4栋已大部分售出的高层住宅楼,因混凝土强度不达标,由开发商自行拆除重建。
据通报显示,章丘区住建委对建设单位、代建管理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和相关预拌混凝土生产单位及负责人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处罚。其中,对建设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全区范围内通报批评;责成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检讨,并在全区范围内公示。
天津:天房樾梅江项目
2018年4月,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对樾梅江项目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处理情况通报:该项目个别栋号存在混凝土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的质量问题。
天房樾梅江项目容积率仅为1.75,由3栋24~29层的高层、3栋11层的小高层及12栋6~7层的洋房外加1栋商业公寓组成。2018年爆出的质量问题十几栋建筑拆除重建,经济损失:甲方约5亿元,施工方约2亿元。
山东开展安全百日攻坚行动,严查预拌混凝土质量问题
日前,山东省住建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扎实推进重点建筑材料排查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称,去年以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开展了针对预拌混凝土、钢筋等重点建材及检测市场的系列排查整治工作。但仍有个别地方、个别工程边排查整治边出现“瘦身钢筋”、预拌混凝土、保温防水材料不合格等质量问题,暴露出质量意识不强、排查不彻底、处罚力度不大、震慑威力不足等突出问题,需要进一步下大气力深化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要求在4月25日前各市住建部门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质量安全暗访巡查,组织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文件原文如下: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管局,济南、青岛、淄博、枣庄、东营、济宁、威海、菏泽市水务(水利)局,济南、青岛市园林和林业(绿化)局,济南市城乡交通运输局:
去年以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完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部署要求,开展了针对预拌混凝土、钢筋等重点建材及检测市场的系列排查整治工作。但仍有个别地方、个别工程边排查整治边出现“瘦身钢筋”、预拌混凝土、保温防水材料不合格等质量问题,暴露出质量意识不强、排查不彻底、处罚力度不大、震慑威力不足等突出问题,需要进一步下大气力深化排查整治,严厉打击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增强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的紧迫感。钢筋、预拌混凝土、保温防水材料是重要建筑材料,涉及建筑工程结构安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近期,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对山东省个别工程使用“瘦身钢筋”作出批示,要求彻底查清、严厉处置。各级住建部门必须高度警醒,提高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系列排查整治部署要求。要深刻汲取教训,把别人的问题当成自己的问题,对照反思工作中的差距和抓落实的不足,深入查找和解决排查不彻底、治理不到位的深层次问题。
坚持把防范杜绝不合格建筑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作为第一要求,进一步强化措施、压实责任,立即组织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开展拉网式、起底式的排查,全力保障工程质量安全。
二、推动排查整治走深走细走实。各级住建部门要细化方案、周密组织,抽调专门工作力量,聚焦钢筋、预拌混凝土、保温防水等重点建筑材料,持续开展排查整治行动。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以优化设计名义降低设计标准。强化施工单位主体责任,检查材料进场、见证取样、存放使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严禁将未经审验或审验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用于工程。落实监理责任,检查工程质量安全重大隐患监理报告制度落实情况,严查到岗履职、到岗尽职情况。严厉打击检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严查检测机构收样、留样环节以及钢筋、混凝土等试件(块)数据自动采集力学曲线,报告原始记录不原始等问题。
负有直接监管责任的主管部门在全面推行“网格化”监管的基础上,每2个月至少组织1次对直接监管预拌混凝土企业、检测机构拉网检查,市级主管部门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或暗访巡查。
可通过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钢筋、预拌混凝土和保温防水材料等重点建筑材料开展“四不两直”暗查暗访。
三、确保隐患问题整改闭环交圈。各级住建部门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监督机构作用,强化层级指导,聚焦突出问题、薄弱环节,抓好隐患问题整改落实。要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形成问题清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下达整改通知单或执法建议书;要安排专人跟踪督办,督促责任主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要求、时限,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核,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要实施“两场联动”排查,严格实施延伸倒查,对同一批次“问题钢筋”或“问题混凝土”一律按照流向对涉及工程全数追踪检查,对现场发现“问题混凝土”一律倒查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
对发现使用不合格建材的一律停工整改,涉及主体结构安全的一律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根据检测鉴定结果,及时妥善处置,该清退的清退、该加固的加固,确实无法加固的一律拆除;向社会通报排查整治和处理处罚情况。
四、实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严管重罚。坚决纠正处理处罚“宽软晚”问题,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一律顶格实施处理处罚,直至停业停工整顿、降级、吊销资质资格。
对实体质量实测不达标的,一律按“违反强制性标准和未按设计要求施工”处罚,严禁以结构安全性鉴定达标为由免除处罚。对因生产环节造成预拌混凝土质量不合格的,及生产企业管理混乱、台账资料造假、实验室不具备条件的,整改复核达标前一律无限期停产整顿并公示为风险企业,启动资质条件复核并根据结果严格处罚,直至吊销资质。发现检测机构擅自更改原始检测数据、检测中弄虚作假和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的,除进行补充检测、鉴定外,对责任人和机构要采取限制执业、暂停检测,直至吊销资质。监督、执法职能分属不同部门行使的,要按《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与建筑市场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制度的通知》(鲁建执法函〔2021〕1号)规定移送和报告。
五、建立健全质量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各级住建部门要以系列排查整治为契机,不断完善监管机制,建立钢筋、预拌混凝土、保温防水材料等重点建筑材料和检测机构“飞行”检查制度。严格履行见证取样送检程序,建立施工现场钢筋、混凝土等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建筑材料见证取样留存影像资料制度,影像资料应包括取样、封样及见证人取样人等相关信息,坚决打击假样品、替换样品、代做样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强化施工过程管理,建立工程质量施工影像追溯管理制度,在混凝土浇筑、保温防水工程等关键环节、重要节点留存影像资料,实现质量过程管控可追溯。
探索建立质量隐患举报奖励办法,鼓励一线从业人员积极举报违规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违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及时发现并消除质量问题隐患,制止和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部门沟通,建立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联合执法制度,构建与市场监管、公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打击违规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建筑材料或构配件以及检测数据造假等行为的合力。加强建筑企业和个人信用管理,完善从业、执业和业绩信息,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对严重失信行为,要依法依规列入“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各市落实排查整治和处理处罚进展情况,请于每月25日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4月25日前各市住建部门明确一名工作联络员。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结合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安全生产执法百日攻坚行动、质量安全暗访巡查,组织对各地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联系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王鹏
联系电话:0531-86195219
电子邮箱:sdzjzwp505@shandong.cn。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4月19日
陕西省严查无证生产、制售假冒水泥
4月13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338号提案给出答复称,按照全覆盖原则,对全省混凝土原材料生产企业的生产情况进行摸底,全面掌握该类建材市场生产、销售情况。聚焦水泥、建设用砂、建设用卵石(碎石)和家庭装饰装修材料等涉及公共安全的产品,进一步加强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把查处无证生产水泥、制售假冒水泥案件作为工作重点,专人负责,强化督办,坚决杜绝重检查、轻处罚甚至只检查、不处罚的现象。全文如下: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对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338号提案的答复函
王武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商品混凝土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第338号)收悉。现结合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一、混凝土原材料监管工作情况
混凝土是重要的土木工程材料,混凝土原材料产品质量与广大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近年来,我局把混凝土原材料作为重点工业产品进行监管,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安排专项整治。为严厉打击水泥生产、销售领域违法行为,推动我省水泥产品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我局于2020年上半年组织开展了水泥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全省共出动执法车辆280辆(次),出动执法人员702人(次),检查水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87家、销售网点443家,共计排查治理问题隐患77项;发现无证生产水泥企业6家,其中咸阳市局已整顿停产停业4家,宝鸡市政府联合执法停水停电关停1家,渭南市局没收水泥包装袋、罚款处理关停1家。二是开展双随机检查。为确保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加强获证企业事中事后监管,2020年6月以来,我局对水泥和电线电缆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进行了双随机检查,在全省随机抽取30家相关企业开展了质量安全保障能力飞行检查,共计发现问题105项,由当地市局现场开具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全面落实整改工作。三是加强产品抽检。2020年,我局先后对全省生产领域的通用硅酸盐水泥、通用水泥熟料、建设用卵石(碎石)和建设用砂开展产品质量抽查。其中,硅酸盐水泥抽检80家生产企业的90批次产品,合格90批次;通用水泥熟料抽检30家生产企业的30批次产品,合格30批次;建设用卵石(碎石)抽检20家生产企业的20批次产品,合格13批次;建设用砂抽检20家生产企业的20批次产品,合格15批次。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已安排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生产企业停止生产,进行整改。
从监管工作情况来看,我省水泥企业的质量安全管理总体运行状况良好,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供应充足,产品质量安全稳定,未发现系统性的质量安全隐患问题;绝大多数企业管理规范,生产现场能够持续保持取证条件,必备设备满足生产、检测需求,运行状况基本良好。但是,在检查中也发现,个别小粉磨站生产条件和检验检测水平不稳定,甚至还有个别企业以生产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等为幌子生产水泥的情况;我省生产建设用卵石(碎石)和建设用砂产品的部分企业还存在设备和生产工艺落后、质量管理能力薄弱、技术工人流动频繁等问题,生产主体责任还需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管控有待提高。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围绕您关于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加大对混凝土原材料的抽样检测、从源头上严格实施质量控制、坚决不允许不合格材料进入市场,同时要强化成品质量检测力度的建议,我们将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能,在下一阶段工作中,重点抓好以下方面: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全覆盖原则,对全省混凝土原材料生产企业的生产情况进行摸底,全面掌握该类建材市场生产、销售情况。聚焦水泥、建设用砂、建设用卵石(碎石)和家庭装饰装修材料等涉及公共安全的产品,进一步加强生产企业事中事后监管。把查处无证生产水泥、制售假冒水泥案件作为工作重点,专人负责,强化督办,坚决杜绝重检查、轻处罚甚至只检查、不处罚的现象。
(二)完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抽查制度体系、技术支持体系和数据分析体系,充用运用“双随机”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系统,用数据分析混凝土原材料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产品质量状况,提高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强化后处理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开展混凝土原材料抽查结果后处理工作,对不合格产品生产、销售企业依法采取责令整改、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复查、公告等行政措施,切实督促混凝土原材料生产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检验机构的技术支撑作用,督促机构在出具不合格检验报告的同时,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精准为企业“诊断开方”。加强不合格企业的后续监管,建立不合格企业监管档案,开展入企回访和跟踪。
(四)及时公布抽查信息。创新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发布打造成市场监管部门的权威品牌,通过网上公告、新闻通报等方式,分产品、分阶段发布混凝土原材料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使之成为政府宏观决策的重要参考、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力手段、社会公众和广大消费者选购产品的重要依据。
(五)推进联合执法。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会同相关部门对混凝土原材料产品领域违法生产案件开展联动执法,综合运用行政处罚、刑事打击、信用监管、联合惩戒、曝光案件等手段,形成多部门共同严管高压态势。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4月13日
为期6个月,江西省开展水泥质量大检查
江西省建筑材料工业联合会发布《关于开展全省水泥产品生产企业出厂水泥产品质量摸底抽查工作的通知》对全省水泥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出厂水泥产品质量摸底抽查工作。此次摸底抽查现场调查及抽样时间为2021年5月至2021年11月,江西省建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应在12月31日前完成相关检验工作。
广西预拌混凝土抽检,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9%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联合发布《关于2020年广西预拌混凝土产品质量联合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通报显示,2020年共抽取广西101家预拌混凝土企业生产的101批次产品,经检验,合格产品88批次,不合格产品13批次,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12.9%。不合格项目涉及坍落度、坍落度经时损失、抗压强度。
建材质量直接关系到建筑物的结构,近年来桥垮、楼塌事故屡屡发生,且多有质量不合格水泥、砂石、混凝土被曝光。对于开发商而言,拆除重建无异于断腕之痛,对于业主方而言,原本的乔迁之喜不仅要延期,而且未来的乔迁也将失去“喜”的意味了。
来源:山东住建厅、陕西省市场监管局、江西建材联合会、广西市场监管局等
文     字:雷闪闪
 图     片:欧阳琼 
责任编辑:李欣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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