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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 正式公布相关责任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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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南省水利厅根据《长江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水利部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及近期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关于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要求,发布2021年度长江干流湖南段及湘资沅澧四水干流、洞庭湖河道采砂管理责任人名单公告。 根据《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规定,洞庭湖和湘江、资江、沅江、澧水干流的采砂规划,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商同级自然资源、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主管部门编制,报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水行政、交通运输、公安、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相关主管部门,对河道砂石的生产、交易、运输和水上交通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进行监督管理,开展联合执法,有关主管部门应当依职权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行为。 而日前,水利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发布了《关于开展长江河道采砂综合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落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制。各地对辖区内有采砂管理任务的河道,逐级逐段落实采砂管理河长、行政主管部门、现场监管和行政执法责任人,并向社会公告。长江干流和纳入全国河道采砂管理重点河段、敏感水域的相关责任人名单,按照水利部有关工作要求,4月底前在水利部网站进行公告。 部分名单公示: 完整名单请点击【阅读全文】获取 来源:湖南省水利厅 文 字:雷闪闪 图 片:欧阳琼 责任编辑:李欣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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